各报价人:WZHZ-2017090327【减速机(青山)】经组织专家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2017-09-27至NaN-NaN 二、首选成交供应商:山东龙辉起重机械有限公司 三、各报价人如对评审结果有投诉,可以在公告期结束起10日内向中国国电集团公司采购与物资管理部投诉。
(一)提出投诉的实名主体应是报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二)投诉应以电子邮件(盖章原件扫描)实名制提供,并应包含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项目的询价单编号、询价单名称、项目经理姓名、项目经理单位等;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三)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四)如不按上述规定提出投诉,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五)投诉接收单位: 单位: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采购与物资管理部 联系电话:010-58683055 接收邮箱: wzbtousu@cgdc.com.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