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梁起重机操作规定 1、严格遵守起重机安全技术规程。必须由持有司机操作证的专责司机操作。新行车工上岗前,必须经过设备办组织的培训考核。 2、应了解所用起重机的构造和性能,熟悉其工作原理和操纵系统,掌握其安全装置的功用和正确的操作方法,做到精心保养和及时维修。 3、操作中有权拒绝吊运违反起重机安全技术规程的物品,严格执行"十不吊":① 超过额定负苛不吊。② 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③ 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④ 吊挂重物直接加工时不吊。⑤ 歪拉斜挂不吊。⑥ 工件上站人或浮放活动物不吊。⑦ 易燃易爆物品不吊。⑧ 带有棱角快口物件未垫好不吊。⑨ 埋地物品不吊。⑩ 违章指挥不吊。 4、司机应熟记指挥人员的指挥信号,并应与指挥人员密切合作。 5 、司机在操纵起重机中要做到:⑴起重机各机构开动时,接近同跨起重机或吊物运行路线上有人时,必须发出警告信号;⑵必须精神集中,禁止开车过程中看书、吃东西、打电话、聊天等。⑶先空车开动各机构,判断各机构运转是否正常;⑷操纵时要“稳、准、快、安全、合理” 始终做到稳起、稳行、稳落:稳——起动、制动平稳、无冲击现象,吊钩不摆动;准——吊物能准确的停放到指定地点;快——能使机构同时进行工作,缩短工作循环时间;安全——能合理地操纵设备,不发生任何人身和设备事故。合理——是指合理使用和合理操作行车。⑸必须遵从指挥信号,信号不明或指挥人员没有离开危险区域(指挥人员站在被吊物上或在地面设备与被吊物之间的狭窄地区)之前不准开车;⑹司机只听从事前指定的指挥人员发出的开车信号。任何人发出的停车信号,都必须立即停车。⑺指挥人员虽发出指挥信号,但他不注视被吊物时,不应该开车;⑻起重机的控制器应逐档加(减)速,禁止将控制手柄从正向位置直接转到反向位置作为停车之用(只有在防止事故发生的情况下才允许)。⑼起重机大车或小车应缓慢地靠近终点,尽量避免碰撞挡架。⑽只有在了解周围条件的情况下,才允许用空载的起重机来缓慢地推动另外一台起重机。⑾在操作过程中,如果听到有不正常的声音时,应立即停车断电进行检查,吊运物件应稳妥的放下。⑿正在工作的起重机,遇到突然停电或线路电压急剧下降时,应尽快将各控制器回到零位,切断电源总开关,并通知指挥人员。⒀起升机构制动器在工作中突然失灵时,要沉着冷静,必要时将控制器转在低速档,做慢速反复升降动作,同时开动大车或小车,选择安全地区,放下重物;⒁指挥人员发出信号与司机的想法不一致时,应发出询问信号,确认没有问题,才能进行操作。⒂行车失去控制时,应根据情况打反车或按紧急停止按钮。(16)料筐旋转时,吊具不得接触料筐。 6、起重机工作完后应做到:⑴把起重机开到规定的停车点,把小车开到司机室一端,将空钩起升到上限位置,控制器全部转到零位,切断电源;⑵清扫起重机;⑶每班应有适当的清扫、检查时间;⑷把写好的交接班记录本交给接班司机,并将操作中发现的问题,向接班司机交代清楚。 7、 起重机在维修过程中行车工要配合维修人员工作,不准离开行车。特殊原因需要短时间离开必须告诉维修人员,以便安排工作。 8、行车在启动时要先鸣笛,后启动。维修人员在上面工作时,不允许送电,更不允许启动行车。特殊原因需要动车,必须与维修人员充分沟通,并得到允许后方可动车,启动前务必先鸣笛三声。 9、维修人员在轨道上工作时,无论下面的活怎么多或紧急,都不允许催促维修人员,要充分沟通协调,确保人员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