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特种设备法规体系结构分为五个层次,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现行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管理法规按以上五个层次汇总如下: 1.第一层次:法律 2013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已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14年1月1日起实施。 2.第二层次:法规 法规属于国务院级的命令,简称为令。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3年国务院第373号令首次颁布,2009年第549号令对条例进行了修改)。 3.第三层次:规章 规章属于国家质检总局级的命令,也简称为令。 规章一般由规定体现,现有规定有: III-1 《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 原国家质监局第13号令 III-2 《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 国家质检总局第92号令 III-3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检总局第70号令 第140号令对办法进行了修改 III-3 《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试行)》 国质检锅(2003)第174号 4.第四层次:规范 规范包括规程、规则和细则等。 (请动态调整为最新年代号) IV-1 《桥式起重机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Q0002-2004 IV-2 《起重机械使用管理细则》 TSG Q5001-2009 IV-3 《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规则》 TQS Q7001-2006 IV-4 《桥式起重机型式试验细则》 TSG Q7002-20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