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要点 2009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实施新修改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紧密围绕“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和全国质检工作会议的要求,大力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推进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进一步改革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体制机制,完成国务院安委会下达的特种设备安全控制指标,实现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目标,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安全发展和节约发展作出贡献。 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创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体制机制 1.深化行政许可改革。落实新修改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关于行政许可下放的规定,调整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范围,通过减少、合并许可项目、许可范围上下覆盖等方式,进一步减少制造许可项目,并加快下放总局实施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项目。加强证后监管,总局抽查200家获证单位,地方抽查本行政区域内15-25%的获证单位。加强对鉴定评审机构的监督管理,进一步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督管理举措,完善特种设备鉴定评审人员考核和注册制度。 2.探索检验工作改革。继续推进检验机构联合重组规模化发展,优化检验资源配置,确保检验覆盖率,强化对检验工作质量和上传检验更新数据的监督,落实检验重大问题的及时报告制度,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对压力管道检验检测工作,充分发挥各类检验机构的作用,在一定领域、一定区域内探索开展由使用单位自主选择经核准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测的试点。研究制订法定检验工作定额,按照工作定额考核检验机构工作质量。探索检验计费方式改革。 3.推进分类监管。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分类监管专题研究,提出基于风险管理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设备的分类监管实施方案。按照总局建立统一的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机制的要求,启动特种设备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研判处置工作。推动基于风险的检验(RBI)标准的制定,加快RBI技术在大型石化装置等领域承压设备中的推广应用步伐。对客运索道等机电类特种设备,开展以故障率为控制目标的监测与预防试点。研究探索电站锅炉设计文件鉴定方式改革。 4.促进科技创新。发挥中国特检院科研攻关龙头作用,搭建大科技平台,统一规划,联合攻关,提高检验机构科研攻关能力。探索建立各类检验技术科研基地,激励地方检验机构提高科研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大科技平台的有力支撑。指导中国特检协会举办地方检验机构科研主管研讨班,明确科研攻关方向,提高科研申报水平,多层次、多方面落实科技创新鼓励措施。 5.加强中长期战略规划研究。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研究,提出到2010年、2015年的分阶段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建立战略规划研究机制,形成逐年修订、滚动完善的工作制度。 二、以特种设备专项整治为重点,搞好“质量和安全年”活动 6.深入开展起重机械和压力管道元件专项整治。在2008年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基础上,严格监督企业整改遗留的事故隐患;重点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工地使用的起重机械整治力度,与安监、交通、铁路、水利、电力等部门和单位加强合作,切实落实工程建设单位、工程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开展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排查,重点查处整治无证制造活动;实施分类指导和监管,严格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准入条件,加快许可证转换,开展证后监督抽查;推进压力管道元件监督检验工作;加强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压力管道元件安全监察工作。 7.进一步规范作业人员考核管理。启动全国统一的特种设备培训教材编制工作,规范作业人员培训考核。部署推进作业人员理论考试机考化、实际操作考试模拟化工作,年内推行锅炉操作人员的实际操作模拟考试,研究探索起重机械、场(厂)内机动车辆操作人员的实际操作模拟考试,切实提高作业人员实际能力。修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提出作业人员考试机构建设标准,延长作业人员证书复审期限。建立全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网上查询平台。 8.加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执法力度。加强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开展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试点经验推广工作,修改《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试行)》,进一步规范监察行为、落实监察责任。按照新修改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进一步完善质监部门安全监察机构和执法稽查机构协调配合工作机制,严厉打击无证制造、无证上岗等特种设备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使用行为。 9.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宣传教育活动。结合新修改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颁布实施,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和网站等媒介宣传普及特种设备安全和节能知识,大力宣传“质量和安全年”活动中质检部门所做工作、涌现的先进事迹、先进企业,坚决曝光特种设备重大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的法制意识。积极参加“3.15”宣传活动。与教育部门等合作,继续做好“六一”儿童节“为了孩子的安全快乐、为了明天”的特种设备安全主题宣传活动,逐步将特种设备安全知识纳入学校安全教育课程。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 10.加快构建特种设备安全诚信体系。配合有关部门提出特种设备诚信体系建设方案,启动特种设备生产单位、使用单位、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机构及其人员的诚信规范和诚信等级评价指标研究工作。启动并逐步建立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检验检测机构黑名单制度。探索推进与银行信贷、税收优惠、各类行政许可挂钩的诚信奖惩工作机制,切实促进特种设备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围绕“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11.开展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工作。全面贯彻实施《节约能源法》和新修改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加快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法规标准建设,提出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法规标准体系框架,颁布实施《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管办法》,制定完善锅炉、换热压力容器、电梯等产品能效标准和能效测试方法标准,修订相关技术规范。逐步开展锅炉设计文件节能审查、新产品与在用设备的能效测试,公布一批能效测试机构,与有关部门联合公布一批特种设备节能产品和淘汰产品目录。开展以锅炉使用环节为重点的“四个五”节能工程,即组织开展5万个锅炉房节能管理达标活动、50%以上工业锅炉(4吨以上)水处理达标、5000名节能监管与能效测试人员节能知识培训、5项以上节能新技术推广应用。 12.服务国家重点工程建设。继续做好川气东送、西气东输二线长输管道安全监察工作,协调安装监督检验工作有效实施。主动服务铁路、高速公路、能源等建设工程,做好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法定检验、作业人员考核、现场安全监察等安全保障工作。 13.服务特种设备装备制造业发展。加大法规标准支持力度,促进我国特种设备相关产品标准在亚洲、非洲等区域的认可和采用。开展特种设备出口企业的技术壁垒损害调查,及时向有关国家和WTO进行通报,促进协调解决。加强对特种设备制造业的调研,了解企业需求,加快制定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调整产品结构、延伸产业链和提高管理水平的政策措施,促进炼油、乙烯、煤化工、天然气储运等成套设备以及大型空分设备和石化装备自主化,引导企业向专业化、规模化方向发展。 14.加大服务“三农”力度。引导企业开发生产适应农业农村特点的特种设备产品。严厉打击将报废气瓶修理翻新后销往农村等坑农害农违法行为。通过调整行政许可条件及其它政策措施,促进特种设备企业向农村转移。出台减免考核费等优惠措施,加强农民工作业人员培训考核。 四、继续推进特种设备五个工作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工作基础 15.加快法规标准体系建设。配合全国人大启动《特种设备安全法》的立法工作,年内完成草案起草。起草与新修改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配套的事故调查处理、节能监管、压力管道安全监察、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监察、特种设备使用监督管理等规章,补充修订《特种设备目录》。完善安全技术规范,重点调整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行政许可条件,转化相关规范性文件,开展安全技术规范后评估试点工作。 16.加快安全责任体系建设。推进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体系建设文件的制定工作,突出完善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政策措施,力争将特种设备安全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实施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进一步明确安全监察、检验责任。探索开展特种设备重点监控单位安全管理评价、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达标等活动,促进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强化经济监管措施,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举报奖励制度,推动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正确界定安全监察、检验职责,加快清理规范性文件、安全技术规范、规章中的有关职责规定。 17. 加快动态监管体系建设。按照总局的统一部署,推进“金质工程”(一期)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和业务系统的应用,促进各地监察、检验软件数据的互联互通。制定《特种设备信息化工作管理规则》,颁布监察、检验数据规范标准。继续对特种设备动态监管体系建设进行量化考核,推进车用气瓶、危化品气瓶电子标签等信息化动态监管工作。在移动式压力容器动态监管向制造环节延伸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总结经验,继续扩大制造环节动态监管试点范围。 18.加快应急反应体系建设。按照新修改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关于特种设备事故预防与调查处理的规定,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制定事故调查处理导则,组织建立事故调查专家队伍,编写应急反应和事故调查处理培训教材,开展基层质监部门事故调查人员培训,提高事故调查处理的能力。加强总局特种设备应急指挥平台建设,指导地方建立应急反应指挥机构。加强与公安消防等专业救援力量的合作,充分发挥其抢险救援主力军作用。针对冰雪灾害、地震等经验教训,完善有关特种设备应急预案,开展针对性应急反应演练。 19.加快安全评价体系建设。推进安全监察绩效考核评价成果应用,各省在试点基础上扩大试点面,进一步规范安全监察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能。结合检验工作改革,探索检验机构绩效评价方法。在东、中、西部地区分别开展特种设备危险源评价与分级试点工作。 五、其他工作 20.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交流。深化与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经验交流,积极开拓与非洲、东南亚和拉丁美洲等地区的合作交流,为我国特种设备产品出口和检验检测技术服务创造有利条件。加强中日工业锅炉节能技术交流与合作。配合国家标准委承办气瓶ISO/TC58年会。 21.组织召开有关工作会议。2月下旬召开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会议。3月下旬召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换届会议。7月召开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工作现场会议。 22.加强安全监察队伍建设。协助总局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组织开展1期地市主管局长安全监察工作培训班,开展两期A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考核。坚持反腐倡廉,加强行风廉政建设,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提高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