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胎式起重机在使用时要有一些注意事项,注意事项大体上总结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供轮胎式起重机工作的场地要求必须平坦,地基必须结实,还要注意远离水沟、渠坝和遗留的地基坑等危险地带,必须与它们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二、轮胎式起重机在开始工作前,要把支腿全部伸出,再撑脚板的下方必须垫上方木,还要调整好机体,在没有负荷的情况下,使回转支承面的倾斜度在1/1000以下,不能超出。必须把支腿上有定位销的插好。起重机的底盘是弹性悬挂结构的,要先把稳定器收紧,再放出支腿。 三、轮胎式起重机工作中,不能随意扳动支腿操纵阀,要调整支腿,要在没有工作负荷情况下进行,而且要收起起重臂,让它转到正前或正后方,在这样情况下才可调整支腿。 四、汽车式起重机在进行工作时,汽车驾驶室内应该没有人进行操作,而且重物也不能在汽车驾驶室上方移动,也不能从车的前面起吊,以防对车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五、轮胎式起重机在进行操作自由下降时,吊起的质量不能过大,负荷不能超过额定质量的百分之二十,还要注意控制重物的下降的速度,在停下之前要先减速,逐渐减慢,不能一下子急速停下,这会造成起重机制动器损坏。 六、轮胎式起重机在吊起重物重量达到额定重量的百分之五十或者更多时,不能用高速档,要用低速档进行操作。 七、轮胎式起重机在工作中,如果发现出现起重机不正,倾斜,或者是出现支腿不稳这些不正常情况时,要停止进行操作,将重物落在安全的地方,速度不能太快,而且不能进行制动。 八、轮胎式起重机在工作中,有时要长时间在空中停下操作,这时,可将起升卷筒制动锁死,防止出现误操作,同时操作人员必须在驾驶室等待,不许离开。 九、轮胎式起重机在工作中吊起的重物已经达到了额定工作量的90%时,就不能再同时进行其他的操作,以免出现危险情况。 十、若轮胎式起重机负荷着重物前进时,必须行进在平坦而且坚实的路面上,它承载的重物必须达到出厂规定值,重物离地面不能超过5000mm,且要用绳子固定好,行进的速度必须缓慢。 十一、轮胎式起重机工作完成后,必须把起重臂全部缩回,放在起重支架上,然后再把支腿收回。必须把吊钩用钢丝绳栓牢固,还有尾部的两撑杆,要撑在尾部下方的支架内,切要把螺母栓好,不要把销式制动器插入销孔避免机身旋转,且注意,把脱开取力器操纵手柄,最后把操纵室门锁上。 十二、轮胎式起重机在行驶时,严禁人员站在底盘上或蹲在底盘上,严禁堆放其他物品。以免发生无危险,造成人员伤亡。 |